拍 卖 公 告
山水拍卖公司受委托,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砂石资源管理办公室所属1宗工程项目多余砂石资源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会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515号山水大厦8楼山水拍卖厅
拍卖时间:2025年3月24日下午3时整
拍卖标的如下:
1号标的标的:
项目名称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双坑口水库新建工程和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老竹镇部分区域饮水工程砂石多余量 |
起拍价 |
120060元 |
交易保证金 |
4万元 |
拍品描述 |
重量/数量:7883立方米/20575 吨。
堆放位置: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境内西北侧双坑口村。
砂石品质:弱风化建筑石料。该标所在区域、红线范围、标高、数量、品质等详见《莲都区双坑口水库新建工程和莲都区太平乡、老竹镇部分区域饮水工程砂石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莲都区双坑口水库新建工程和莲都区太平乡、老竹镇部分区域饮水工程开挖所涉多余矿产品资源量市场价值评估咨询报告》(世博矿价评咨字〔2024〕第12-16号)。
搬运要求:
1.成交后由项目业主交付拍品,由项目业主(或由项目业主委托施工单位)负责交付拍品,交付期间出让方不提供砂石堆放场地。由项目业主(或由项目业主委托施工单位)负责开挖、装车,受让方负责安排车辆清运,清运期限为2026年6月底止,受让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具体清运事宜由受让方跟项目业主(或项目业主委托的施工单位)进行对接协商。受让方须服从出让方、相关部门、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管理,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开展砂石清运工作,不得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受让方须服从出让方、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根据工程进度统一调配清运工作。 2.清运过程中,标的清运、外运车辆冲洗等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出让方、丽水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费用。受让方在清运等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部门相关规定,须按照《丽水市砂石资源道路运输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受让方对砂石清运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时间应有充分预期,相关费用及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清运过程中道路通行等产生的相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出让方、丽水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费用。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弱风化建筑石料7883m³(20575 吨) |
报名资格条件 |
经批准后设置的独立类砂石加工企业和矿山配套类砂石企业。 |
特别说明:1.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成交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成交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未产生溢价,按10万元/宗收费;成交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且产生溢价,按10万元/宗+溢价部分×1%收费。
2.公告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看样电话:15988863001。
【保证金缴纳账号】
缴款账户名:丽水市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388381033031
咨询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23日下午16时止(双休日除外)
标的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之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下午16时止
报名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515号山水大厦8楼808室
拍卖业务咨询电话:(0578)2071165 2071162
报名手续办理电话:(0578)2071165 15869249889
浙江山水拍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